近期我校家属区相继发生有人使用弹弓、弩、玩具枪支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事件,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特通告如下:
一、保管、使用具有一定破坏力和杀伤力的枪支、弩等属于违法行为。
二、如果使用上述器具造成后果,使用者或监护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请法定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教育工作。
特此通告
保卫处 后产处
二O一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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