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相关事宜
1、户籍已迁入学校的学生,入学报到时交户口迁移证(原件)与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注意: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应和录取通知书一致。
2、学生毕业时按就业办通知的分配去向迁出户口,于办理离校手续时领取。因特殊原因毕业时未办理户口迁出的,本人持报到派遣证和身份证,到保卫处办理相关事宜后,前往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办理户口迁移证。
3、因户口迁移证逾期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持户口迁移证原件到保卫处开具申请表后,前往武侯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或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延期。
4、因改派需变更迁移地址的,持户口迁移证和变更后的报到派遣证到保卫处开具申请表后,前往武侯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改派。
5、因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的,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迁往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未入户证明,到保卫处开具申请表后,前往武侯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补办。
办理地点:学院第一办公楼一楼户籍室(109室)
咨询电话:02885071133 附件:高校办理集体户各类事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