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负责学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一、 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
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 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
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 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预防盗窃、破坏
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 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
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五、 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且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六、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
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七、 建立健全校园秩序管理和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八、 严格执行《成都体育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维护校园稳定和治安秩序,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确保教学、训练、科研等工作和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正常进行;
九、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抓好消防监督检查,消除和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十、 做好校卫队和学生文明值勤队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卫队和学生文明值勤队在维护学院内部秩序中的积极作用;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档案工作;
十二、做好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管理和身份证办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