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校学生如需办理政审或无犯罪记录证明,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学生本人所在院系出具审查意见,院系负责人或辅导员在审查意见上签字,本加盖院系党总支或分党委公章。审查意见须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是否受过刑事、治安、行政、党团处分,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将审查意见交到保卫处进行审核登记,提出审查意见,由保卫处处长签字或授权保卫处办公室相关人员承办,并盖保卫处公章。 三、凡需加盖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章的,在完成上述流程后,持审查意见、学生证、身份证到浆洗街派出所办理。
成都市浆洗街派出所——浆洗街28号
电话:(028)85585784
体院后门坐1路(或334、335)公交车,在“浆洗街站”下车。保卫处治安科户籍办公室咨询电话:85071133
注:证明样式可参照以下附件“成都体育学院学生政审或无犯罪记录证明示例”。